孔子 《宣圣讲义 》
易之为书。传自上古。伏羲氏始画八卦。初具规模。后之圣人。绍述推衍。制卦既备。列爻亦明。唐虞三代。各有演习。分为连山归藏乾坤之易。文王重加纂序。宏以文章。变其占例。着为典则。周公绍之。详陈论议。博采遗言。撰为至教。是今传之易也。
上古无文字。制作文物均极简陋。伏羲览河图洛书而后制卦象。是则文字之所始也。虽当时类无文章。有如图画。实则象意之字。犹之鸟官氏之象形字也。字虽传于鸟官。画实创于伏羲。其象形之字。会意之文。多取义结绳。制于历代。非创自鸟官也。以记载无史。传说难详。故莫能尽考所自作耳。
而易之卦象。则传之最久。固昭昭于人耳目。知为伏义之创制焉。其后圣人推其义。宏其用。以为制作之本。典型之由。故尤重之。盖历代文物。莫不祖述于易也。易之所作。既因图书。传之天然。有非人为。其推衍变化。皆天地自然之序。其运用本末。皆造化自在之则。固非人制之。乃人为明之耳。创之者然。述之者然。绍演变化者亦然。以其本末天道。终始运数。有定序。有极则。不得有所易也。故易者天道所自见。运数所由明。而备于人天相合之教者也。
卦象之制。亦本气数之盈虚而定。其多少变易。莫非天地自然之物所合者也。卦序之制。虽各易不同。亦本于气运之往复进止。循环以成。莫非天地常变之道所孚者也。卦之有本末内外及生成消息之象。爻之有时位变化天地人鬼之象。易之有天地父母万物万事之类。占之有吉凶祸福因果感应之类。皆本于天地固有者也。卦序之有先后天之别。卦用之有主客体用之别。易之有门户槖龠奇偶正反之名。占之有来去变异从违动静之名。亦皆天道人道固然者也。
盖易者圣人睹天地之序。测日月之度。明人物之情。达神鬼之德。而推其始终本末生成变化之道。及夫人物事理所宜之类。明夫气数消长。时地迁移?以合于人生。立为人道。而教民勿迷者也。易之为道至矣。
天之所授。神之所明。圣人从而演之以告人耳。虽天地末有之前。尚在易中。况天地乎。虽天地难知之道。尚可推知。况人物乎。故易者其德显。其道微。其用明。其体不可见。其大无外。其细无内。观其象可尽其义。通其意可孚于神。虽立人道以始终。而归于天道。虽验气数于既往。而极于末来。是以历代圣人。莫不谆谆焉。论之以阐其精。广之以达其神。分合之以穷其变化。微验之以明其气数。唯恐人之未能尽其义理。故象外详其辞。经外者着其传。辅以图序。参以蓍龟。其先觉觉民之心。已可见矣。余于文周之遗。习之既久。卒通其义。不敢负先圣垂教之意。更集其说以笔之书。授于二三子。既承文周之作。道备言审。象当义充。足尽他易之旨。故于连山等略其说。而唯周易是传焉。然读斯易。亦可包举他易。以其为言精。为义广。读其一。足尽其余也。若有志者将更求之。亦易达连山归藏之文矣。今当讲周易之先。略述其大旨所阐。以资参究焉。
讲易较难于他经。非望文释义者也。易之始作。既在上古。经历代圣人敷文陈义。其间增灭已多。欲明作者之心。必略文而求象。然初习者舍文字外。恒不解象之真义。历代圣人。亦以此故。始推衍其旨。详述其文。而后卦有卦辞。爻有爻辞。彖象分诠。文言附释。犹以为末尽。则更敷演其义。博采所闻。或系词。或说序。以成传文。丽于经语。其所陈释。亦非一人之言。盖得之师传。参诸他本。集合其说。序列成章。无非以易道精宏。神用莫极。变化无尽。推测维艰。且以三易有殊。取材致用。不一类。不同科。较彼量此相得必多。去短留长。归奇于正。而辞有不备。文有难宣。或略于经则详于传。或重于卦则轻于爻。意有互参。用有联及。则不独象之宜重。文亦必详。经之宜求。传亦必读。是习易者固当知也。
古人初制象时本以会意。虽文不传。而画已具。当视所画之象为最简之文。厥后文字既建。言词渐繁。于原象之下。引申其意。缀为文辞。则文字者既原象之广义。当视其辞为渐明渐繁之象。不可分为二也。盖象亦会意之文。文亦释意之象。千古圣人。后先同揆。作虽异时。义无二致。故读易者象辞并重。先熟其辞。知象之会意有定义也。后习其象知文之释意有微旨也。二者通之。无所疑惑。则易道可见。圣人之心可明。而后用之不违。推之能化。神明之德天人之道。盖莫不尽于象与辞焉。
且易之为用。重在变化。以人之智慧。通天下之故。达神鬼之情。必于变化中得之。象之会意。以象一事一物一时一地者也。而通其变。则必合他象而通参之。辞者释意以辨类。亦当合他卦爻之辞而通参之。故习易者象外求象。辞中索辞。如审物然。上下四旁内外形状。必通知之。非据一面。而能尽其变化也。易之变化。亦有定序。则须合全易之象辞通参之。天道不变。虽双仍不乱其序。故序者天下之定则也。而易之序则序卦传为主。此读易必及之。易卦之序有数种。其用不同。故所序异。而周易之序。则凡今天下所通行之则。莫不依以变化。后所得者。虽变不止此。尚有待于后圣。然今日之数。则无违于此。
易之有体用者。亦由序卦之殊。如伏羲之序。异于文王。连山归藏之易,异于周易。后人始有先后天之名。田先天不变。后天重在变。先天不用。后天重在用。由道言之。先天为主。后天为从。由人事言之。皆在后天。一至先天。无所为矣。故周易之用。为人道也。因时之宜。立道之极。而原始要终之事也。先天之易常静。后天之易常动。而静中有动。故先天必生后天。动中有静。故后天不离先天。二者异途同归。知其一则通其二。斯文王之圣智。乃能尽其变化。而建立周易之极。以全易之用也。
夫伏羲之时。岂无所用哉。岂不尽其变化以适人事哉。何以必待文王而后明也。是盖有故焉。上古之时。人事简略。民习于道。上有所制。下则循之。既无所多需于变化。亦无所穷于用。且以文字未备。传布难广。作者心通其用。知者神会其变化。有其体已足矣。
迨文字既成。文物渐备。迄乎三代。其用易已繁。其变化亦多。彼连山归藏者。即述前人之口传。会伏羲之本象。而以尽其变化。致其用。而后制之。文王之卦。正犹是也。上依伏羲之本卦。下采连归之变例。沿其旧制益其新规。而后周易以成。周易既成。连归可不复用。于是伏羲与文王二易。一体一用。一本卦。一变例。两者着明。易道大备。吾故曰易之为易。成于历代圣人。非一人所作也。伏羲启之。诸圣绍之。以其本天地自然之序。故作者异而易不异。易序异而易道不异。文王之易固源于归藏。归藏源于连山。而莫不出自伏羲。伏羲虽仅传其体。而用仍绍于周易。则二者合而易以全。更无分于伏羲文王。不过周易传自文王。今遂名之为周易耳。读者要当视为一易。不可以其传述之人不同。而谓有二易也。
夫易之有三者。非三易也。易之三变例也。既有三变。已备天地人之数。为用已足。虽有他变。终不出乎三者。文王之易。合三者而一之。故言卦之变与易之用。以周易为主。此吾赞易取文王序卦之由也。卦变虽从文王。本卦必溯伏羲。故说卦兼及二者次序。后人不明易之用有正变。不知伏羲文王之卦同异之义。不解连山归藏不用之由。妆加揣测。不独易道不明。既易之自出。亦不复晓。或摭拾残编以争执异辞。或采取他易以辨别图序。皆失吾赞易原意者也。要知末有周易。则不得不采用连归。既有周易。则从周已足。此吾有从周之叹也。
夏商遗典。固不可考。连山归藏之易。吾于杞宋犹及见之。初亦以为可取。及参之周易。始知二者已在其中矣。故从周易。易中诸辞。非尽文王之作。多沿二易之旧。今犹在也。而周易之精。不在辞之美备。而在序之精当。以能参天地二道。立人道之极。全变化之用。明始终之义。非如连归所取义狭而立极有偏也。故合伏羲之旨。尽易之变化者。唯周易为宜。此文王之所以圣者欤。夫易之有异同。既可知矣。而习易之应从周易。又无疑矣。显后人犹不达者。则以及门之士。末尝将经传详为讲释。以明旨趣。二三子好事者。又窃取连归之本。授于门人。迨汉之兴。言易者遂有同异。虽非乖离不稽之说。究为门户争执之阶。此则易道之不幸也。
然以今传之本。既无详解之文。则他山之石。可以攻玉。取其所异以证其同。亦足以明周易之精美。而直探文王之心矣。易之言谶纬。夸占验。及其以本宫生变为序。以纳甲合岁为用者。其书虽殊。亦属古人之遗。参而求之。尤足推广周易之用。盖虽近杂。亦非无益。是在读者知以周易为宗。勿认客作主。则占验之说。正可为修省之助。而生变之异。又可例易道之宏。其所益于易固自有在焉。
《宗圣讲义》
易道至微,包义至广,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易固具仁智矣而见者则依人而殊,非贯通之,诚不明易之为易。而圣人之教,不得全行于世。虽曰读易无益也,故必先明易之本义。
夫“易”者:赅象数以明气,辨时位以明用,详变化以明生,测顺逆以明吉凶,徵名类以明动静,验二五以明终始本末,会天人以明性情道德,其含义无尽,致用不穷,其称名不一,取类至广,然有其始终焉。推事物之情,溯天地之道,以人立极,有其道也。故习易者有其例,不明其例,则莫知其旨,而例者指象数也。
象数者:图画文言之所示也,不先求于图画文言,则不明象数,不明象数,则不知易之本体,及其变化,若拘拘于经文,兢兢于名类,此为文艺之事,而非以极深研几也。如乾者,必先求其图之所示,何以为 : 必先考其爻之所名,何以为九必先溯其气之所始,何以为陽,必先察其道之所存,何以为天 皆必徵于象数而后知之,知之而后可言其德,可名其用,可数其变化,可质其所分合,可因例而明其爻之所占,文之所释;而后经文可得而释也。此凡习易者,均当如此。
夫子韦编三绝,所用心亦如此; 决非徒诵其经,熟其训诂,即足了事者; 而讲易之先,必自例始; 例明而后通贯一切,庶无惑于经文之义; 此为讲易第一事。
夫易自伏羲氏以后,象数卦仪,传之既久,因其用不同,而取义有异; 故有连山、归藏、乾坤三易之分; 实以一为三,非有他易也。连山首艮以明人道,夏代承用之,归藏首坤,以重地道,商承用之,乾坤首乾,以尊天道,周承用之。以所首不同,故取义各异,正与夏正建寅,商正建丑,周正建子;其义一也。非岁序异,岁首异耳; 故明人道者,以人为先;重地道者,以地为先,尊天道者,以天为先,实则易道备天地人,先后虽殊,场道不异,殊其用耳。
周虽重天道,而兼二代之制,故文王重演坎离之卦,以合三为一,而同于乾坤之易; 乾坤之易,伏羲固已立制,而坎离之易,则文王为之绍述者也;后人名之曰:“先天易”、“后天易”,其实一体一用耳。
盖乾坤易、明位者也; 坎离易、用时者也; 虽次序不同,而其为易也无异。以乾坤之易,不能外坎离,坎离之用,亦不能不本乾坤; 二者相参,而后变化以大,不独二易以合用,即三易亦由是以同功,此坎离之易,包括乎一切,而为天地既奠以后所不可少者,以其用之广,而变化之神也; 此习易者必先知之。知其一而求其二与三,则三二皆归于一,以一概易,名符义当,诚哉圣人之心,足以通天地,并日月矣!
故文周之后,夫子必兢兢焉以祖述之,而为文以着其义; 使伏农暨文周之业,永垂无尽,此则夫子赞易之微志也。夫易有数义焉,以其至易,本于太一也,故自无始至有始,推之无尽,无不可知,此一义也。
以其不易也,立本于中,致用于极,中极不变,永执其中,其道乃久故能行变化而无息,主生成而不测;此一义也。
以其变易也,顺天地之消息,应气数之盈虚,与时迁移,其道莫穷; 故能握化之钧,得循环之道; 唯通以变。因适而宜; 此一义也。
易之为道,有本末始终,有体用内外,包乎万有,极乎无尽,推之无穷,而无为无不为,此至诚之德,中和之功,天人之所合,事物之所顺; 而明乎玄微,探乎繁啧; 至简且易,至久且广者也,此易之名与义也。
至易之为象,上日下月,日月者,陰陽之所昭,而天地之道所见者也,以天之道,由日而明,地之道,由月以见,日月代行,天地不息,此坎离代乾坤为主,而水火成陰陽之用,此在体用既合,情性同见之时,而后知乎天地之道,曲成之妙者也,故明易者,必先明坎离之易,由下溯上,由外及内,由人及天,皆必然之序,不可腊者也。
且日者元陽之象,其体亦太极之象故为、即 、亦中字之形也;太极之体一,为万有之母,而易自太极始,日者生物之根,凡物不得日之光热则不生,是日即生物之母,勿者,古文物字,上日下勿,示生生之象, 亦明天下万物自生之源,其取意固精,而为文却显,故知日月为易,则知天地以陰陽而神其变化,亦即知乾坤之易,以坎离而明其功用也。
知为易,则知天下万物,莫不生于太一,育于元陽,而易之为教,莫外于溯万有之始终,推万物之生成长育,更由是以明天道人道之体用,及夫事物变化消息之数运也。
故易辞虽简,为义极宏,其道至深,为言必备,苟欲洞明其故,则固不外求之象数与文辞也;而易之象数,则尽乎形气之精,易之文辞,则概乎义理之至,不深研而通其趣,则必有所滞,不广徵而汇其归,则必有所失;此见仁见智之说,所由来也,习易者可不勉哉!
夫易:明数者也,而数本乎气,气本于陰陽,陰陽本于太极,故太极为易之始。太极者,一也,其初无名无形,由元气之凝而为光:光生气,气成形,形成质,故物之始生,必先有气;斯气也,流行天地之间,分合万有之体,而不可见。
见其形质焉,因气之分合多少偏全,而形质不齐,故数不等而象不一,求其象而后知其数,明其数而后辨其气,气有陰陽,数有奇偶,因分合而有四五,因偏全而有善恶; 此气之变化也。因生物之时地有多寡,因境遇之变迁而有大小; 此数之消长也。因所受之殊,而形质有殊; 因所合之异,而性情有别; 此象之进退也。
盖气自太极以下日分,分而仍合;故两仪、四象、五行、皆以次名,数自太一以下,亦渐散,而仍复聚,故天一地二、至天九地十、推而五十、六十四、百四十四、二百一十六、而万一千五百二十之数以别,象自太极以下,由气数之推移变化,而诸物生成,名类日多,反复日众,以仍循环终始,故八卦六爻之互相乘除,太陰少陽之互相推化,以成万物之形,类万有之情,名万事之制,而不可穷尽,此皆顺乎生化之序,有不期然而然者。
故总而言之:则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,分而言之,则太极以下,气数与象,各以类别,不可胜纪,以自上而下,则言之如此,如自下溯上,则必就其已见者徵之,此求象为第一步,因象者于外,存于现在,耳之所闻,目之所见,手足之所执持者,固易为徵,徵其象:则得其数与气,而后因其例,以辨其吉凶福祸; 循其时地,以辨其道德性情,而后行止有方,动定有则,而用乃着,而道乃彰,而后圣人立教之心可见矣!
故习场莫先于象数,明象数莫先于例易之明例,实习渴之下手处,故讲易必自例始,以其已知,求未知也。
夫易自伏羲画卦,分列陰陽以定其位,重为六爻以明其时; 乾坤为体,易行其中,乾坤成列,易立于中,二者体用之分,时位之辨,相错以行,相交以变,生生不已,变化无尽。故由八卦而成六十四,六爻而推至三百八十四,皆本一气循环,二五互用,以成其象,以寓其数,以行其气。
故太极既立,自生两仪;卦象既成,自生爻象;自然推衍者也。由乾坤定位之易,而见卦位之序; 由坎离中立之易,而见卦气之时行,变化虽多,次序不乱,皆二五所生化,顺乎天地万物之次,而相交合五生成者也。
故欲知生化之迹,必列象而观之,此图画为所必重也。故习易必先将易之图象,观察明晰,如乾坤定位之图等,一一列前;审其生化之序,及其推移之数,而后得其卦之由来,此固为第一事也。
子思《述圣讲述》
读易须先明易例:以其敷辞有定,陈象不二,必通其义,而后明其旨,必抉其情,而后达其用。如乾 ,天也、父也、之例,必先熟记之,则卦中有乾象,或通乾象;及其比偶反类之象者,皆有孚于乾之义,即有类于乾之情,则其为象,必同于乾之物;如天也、父也、之类,此易示象之例,有不易者也。又如乾之卦辞; 元享利贞,其六爻之辞各异,而皆有其物与事以象之,则各卦中如有乾之辞,及其爻之辞,或比偶反类之辞,皆与乾通其义;必合对参之,以明其所指,而后知其辞之用,此易辞之例,必通解者也。
习易贵乎通,而用易在乎熟,苟执而不通,习而多忘,则何以穷天下之变,尽易道之蕴哉? 盖易者:以简御繁,以显探微者也,因其为用至广,言文难备;为道至大,事物同赅,则不得不操其本,用其极,以不二之道,成不测之功;以至易之文,成至神之用,此所以仅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,而尽天下之事物与变化也。不先明此,则不能窥圣人制易之心,亦不能全易道之用,则虽治易终无益也。故贵在能熟其辞而通其象。
易之为用,有独用者,有合用者,有对偶者,有推移者;有反逆相成者,有正顺相制者,其类不一,其例至多;则可就其象验之。如各卦各爻,均有独用之例,而相合亦成其用。其对偶推移,顺逆正反,则成其生克变化之用,此当就其成例测之。
盖乾坤二卦,各独立而为天地父母;合则如泰否,其用不同,对偶推移,则如复姤遯临之类;相生克以成变化,则如剥复损益既未济之类,皆有定例可寻者也。至其比例交错,由此通彼,由上化下; 则如咸恒之乾坤,益损之离坎,各极其变而成其用,亦自成例;故必列象,观其分合变化,验其生克消息,而后得其用焉。
故易有乾坤中立之序图,有坎离上下之序图,有其本宫变化之序,有依对偶推移之序,无非为极其用也。必先于其同以求其异,于其异以证其同:而后知其变化由来,生克消息之例也是以习易,非仅释文义,谙象一变为坎坎离上下之序图,其原因如何?成用如何?而后知圣人易教之本旨,与吾人习易之何为。
易之八卦为纲,其所生化五十六卦为目,而乾坤二卦,又纲之纲,以各卦皆自是出,即万物生于五行,五行成于二气也。由其数言,八卦者生成之数,五十六卦则相生相制之数也,万物虽众,皆包于六十四卦,则一卦之分合变化,所赅者多矣! 故必详徵于爻,爻者本于乾坤之 、 即数之九六也,无论何爻,不外 、 ,即言万物万事,不出九六之数与陰陽之气也。
由其合观之,则变化无尽; 由其分言之,不过天地所赋之一耳。故乾坤为天下之枢机,而 、 为天下之本气; 九六为天下之总数,实为生化之所始终者也。虽究其生化,有不可尽,而溯其本始,则不离于是 是即中庸所谓: 天地之道不二,而生物不测也。故易者: 示天地万物终始者也。无论何物何事,莫不包于易中,即溯无始,以迄天地之灭,皆由易象尽之矣!
如以六十四卦次第列之为图,即足以示天地世界之终始,即自乾坤以迄既未济,其推移转换,实一世界自然之序,而缩言之,即一人终始生化之例,其为变化者,则有方圆图与岁序图,及八宫之序,皆与经中次序相证,以互为用:因大数虽有定例,而变化甚多;必合各图而后知其变例。如后人京氏之八宫,焦氏之岁序,与邵氏所传于道家之方圆图,皆易中自具之例,为推其变化,以与经本次序相证者也。
故大之足以尽宇宙之象,小之足以合岁时之纪,即一人一地一时之事,亦由是足以占之,此则因天地生化自然之例,固如是也,即其变例,亦不出于各图之序,由正证变,皆如指掌; 故可以明知未来,通达既往,而尽其变化,致其用也。是易之象虽简,而含义无穷,习易者必详求之,始全其用; 而其道总不外往复于六十四卦之内也,其变例为图尚多,此举其至要而已傅者耳。习易之先,务熟记之。
孟子《亚圣讲述》
夫子命将易经要义,先为讲释,俾读易者深解古圣演易之旨; 文周说易之心,庶明儒教传易原由,而知尧舜以来历圣授受之薪传要义,夫易自文王重演,周公继之。夫子集其大成; 而经文大明,义理大着; 读易者宜将系辞、说卦、序卦、杂卦诸章,与全经,俱明解无遗,然后得圣人演易之旨,及吾人习易之用也。
四传详于易例,为辅翼易经之文,不读四传,不明易之为教也:故夫子于订易时,特揭之,为易经参解以授弟子,俾明易之为易,故读易必及四传; 易象至简,卦辞亦略; 欲通其用,舍先求之四传,不能测其端倪,盖易起于上古,为时久远,文字未兴,虽具其象,亦如河图、洛书,仅演其点画而已,经神农轩辕以迄唐虞,代有增易,文字既制,政教益明,于易象之下,均加之演词以着其义,因初传于语言,难留久逸,相习固有师授,而易代辄忘,相用固有成规,而易地辄异,以至于夏商二代,各沿所习,各本其制,而有连山之易,归藏之易,其取用既殊,而为义亦不一矣!
至文王取而重演之,以成今传之易,因恐后人疑其同异,忘其本来,始详着其词,以明其教,此四傅之作固为传易为教者也。时代既殊,传述又异;前之易者,徒存其象今之词者,乃备其文,故易道至周始昭,至夫子始定为经。
夫子本文周之作,加以所习,而扩其义,敷词具象,以次其序,明变着用,以列其图而后易之为易,有迹可寻,有文可读,有图可验,有变化可徵;不似前日之奥窈难稽,同异莫辨矣,故易教实成于夫子,而易义则备于四传之文;欲知易者,必先知此,而后可进而求之也。
易之起源,非乾坤也: 盖溯乾坤而上,则太极是也,然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之语,不见于经而见于傅;故必读傅始知之也。易之为教,非言休咎已也,而在因休咎以悟性命,以道在人为性,易明人道,始于性善,“而继之者善,成之者性”之语,亦详傅中。
易之言数,始于图书; 自天一至地十,皆天地生成本数,而天一地二,大衍之数五十之语,亦在传中; 易之为用,以其变也; 变始于错综参伍,以生化各卦:而参伍以变,错综其数之义,亦详传中。易之同异,在于序图;以其本末始终,上下内外,各有其用,故有体有用,有同有异; 而天地定位,帝出乎震,各方位序图之说,亦详传中。
易之递嬗,大别有三: 时代以殊,名类遂异; 如连山、归藏之易,次序不同,即体用生化之序,与男女之别,消长之象; 其类皆异,其名皆殊; 而本宫变化,与序卦次第,及连山、归藏之首末位次,亦皆详传中,至如易之门户,八卦之本义,六十四卦之时气,与天地人所象之名类; 少长老幼之期,上下内外之位 皆自有所合。一岁之迁移,八方之分合; 古今世界之终始,与人事吉凶祸福之占验; 莫不详于傅中。若不熟于传,则中智以下,决不能探天地之妙,测陰陽之神;而以达于性命之源,明于行止动静之道矣!故传之作,为教后人之习易也。
人求明易。不先明于传文。是虽日读经,恐无益于事;故夫子以其所得,指出其要,而集其义,为传于经之前后,其循循诱人之心,足千古矣! 虽其言得之先圣,非夫子一人所为,而其编订之功,实为继往开来之圣,读者其毋负夫子之心焉尔。
且卦之象气与数,必视其变化,而后得其未来,若仅执现象,则往复者不可知,将何以穷神知化哉? 故通易必参全易之变化,非就一卦六爻之象,既足得其用也。又易者。因器明道者也,器可见,道不可见,必因有形以溯无形; 有形者现具之象,无形则在无象之中,然弃有以求无,亦不得也: 必求诸有而不执其有,方得其无焉,而非经文所尽也,必广徵于先后天之图,与本宫之序,及序卦之词,而后知之,故必徵于传文也。
如先后天之图,不见于经; 即就乾坤之序,亦不知其位,唯天地定位一节,言先天八卦之位 帝出乎震一节,言后天八卦之序,皆足以证经文之不及者。如乾坤之序,为今易所定,始于乾,终于未济,此固读经可知者。而其本宫之序,则不在经中,又非徵于传文不可。传有云:“归妹,女之终也”乃明本宫之始终。
盖序卦之次序,本于后天八卦之生化,而为用也: 本宫之次序,则本先天八卦之生化,而为体也; 体静象坤,故归妹为坤道之尽,后天用陽,而动象乾,故未济为乾道之终,二者终始各异,致用亦殊; 而必由传考之,始得明其故,不特此也,连山首艮,归藏首坤 六十四卦之序各异,即方圆与岁序图皆不一; 凡由乾坤变化而生者,皆有定序; 而经但就文王所定者列之,若不徵于传,则他易图皆不得知; 不独不备于用,而经中各爻辞,恒有取前各易之旧者,其义亦难索解,譬之“归妹女之终也”一语,苟不知八宫次序,终于雷泽归妹,则其义将不解矣!
以经文次序,明明终于末济,与归妹何涉? 是则女终之义,实非取于今易者也,况一曰男,一曰女,对举而言,即分属乾坤二者;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,固有明解,而未济之男穷,即指乾气之尽; 归妹之女终,即指坤气之尽,然序卦终以未济,可见本乾道之始终也。本宫则本坤道,斯为不同,而不同者正其同也,由于先后天也,合之则同,分之则异;未有离体用为之者,故异仍同。
人之既生,神形同具,性情两全,若分则死矣,然性情自别,神形亦殊,又不可混为一谈是以言易必广徵其异,以归于同,易之序卦为主,余皆为参互之用;以余合一,则异皆同,故易经但取其一,夫子亦仍之; 而恐人之忘其余也,则备述于传,以为习易之助;俾读者得会通之,而勿失其宗也。故传者,习易所必先读者也。
易之始终,为象天地之气运数纪,而有先后天之不同,以先天包无始迄无终,未有物也,后天则自天地既生,万物皆具生化,有终有始者也故形神各类,有无异名;道器并行,人天别用,非谙其故,不知易之为易也。自太极以下,迄于万物之终,为一天地,而其象则自乾坤始,以天地之外,难具名也,然虽无物而可象,物以名别,必有形与神,象以气数别,故虽无形有神,仍可类以名,辨以义也,人之生也,后于天地,则人事所关,必在后天之中,虽神流太虚,气通无始,而形限其动,迹循于有,不可外天地以言人事也。
故文王定卦,溯始乾坤;而明易致用,必以后天为主; 然恐人之囿于器而忘道,执于有而遗无,遂失所生,不知所归,故卦词皆参以先天,更于传中补着其用,如天火同人水地比,皆先天之名,以后天离坎,即先天乾坤同处一位,故曰同,曰比,不独以天火地水为同气也。所有各卦义皆如是,意在使人不忘本来,而有以见道于象也。
夫易之为教,端重人道,而先必明原始要终之义; 不明先天,将何以见其始终?而致其原要之功哉 !故先后天之易,不可偏废也; 易之有先后天,非二易也,其为用仍一致,犹人之性情神形,不过静动之间耳。果通其一,则必达其二,如一卦也,但明其后天之象,不足用也,必兼先天之象而一之,方得致其全功。而于人之占验也亦然,明其所占之卦,此现在事也,必通先天,而后吉凶可徵,变化可见。
盖后天为一时,先天则概来往,易以知来,数往为用,不求之先天,将何以成其逆数之用哉 ?故易者,不能分先后天而为言,文王之易,虽取后天之序,而用则仍本先天,此义后人全不知之,或争为先,或争为后。偏而不得其体用之全,辨而不明其变化之道,虽兢兢于文字之学,着龟之数:及其得辞,一无所验; 反不如街头卖卜者之偶中,岂易之不可信耶? 人之不明易也。
矧易道以简易御繁难,必先明其所以简,所以易,而后可以致其繁与难于目前也,舍合先后天参之,则将不知其所以简易,以象既穷而辞复尽,何以见其变化哉?简易云者,言象外也,而能御繁难者,则因有象中象,辞中辞耳。
天地之数,由于气运,有定序也,因是皆成往复对待之象,易之所占,悉依此律;如乾坤、屯蒙、需讼、咸恒、既末济之类,无非相偶以进;乾坤也,坎离也,震巽艮兑也,皆成对偶之象; 而以往复参错为序,如屯蒙需讼,其类相反,而相继以生化也。
因天地之气,有生必有死,有合必有分,以生克而后成变化; 此必至之势也。若不循环,则气绝矣; 唯其往者必复,生者必化,而成循环无尽之象,始成天地万物之序,如一年也,春秋冬夏,皆相对以成岁,而冬尽必春,夏尽必秋,往复循环,万年不改。易之气运,正如斯例;其间变化,或稍迟速,或有余不足,则运气有主客胜复,犹春之温,夏之热,秋之凉,冬之寒,或有应否之差,或有反令之灾也,其在人事则善恶所感耳,然大致不忒,以其运序定自先天,故不忒也。
一易之变化,以后天为用,则有不能尽知之事合之先天,则无疑矣,盖后天之事,辄因人之感召而异; 而先天者,则在人事以上; 故先天多静,后天多动; 合而参之,动静不失其序; 若偏一象,则不失于此,必迷于彼; 坤之先迷后得,即指此也。习易既通,无复迷矣,故欲穷易之用,必先通乎先后天之象; 精求其变化而不失其中,则何患乎迷。
易之为易,固重在变易,以天地间之物无不变者,有形则变速,不变者必无形之物。故恒存之体必无息,唯至诚能之,息则变矣! 天地之悠久,亦不息耳;人物之生,一息一变,故随息而生死,不可复续; 此圣智所悲,而必教人以至诚,蕲无息以免于变; 易之为教,其旨如是,故示人以变,而使之有惕于心; 象物随变以尽,警人之慎其终给,其以卦参伍变化,皆明人物之变化不可免者也。
因气使然,不复久驻: 随息以尽,不知归处: 故示人以生死自来,及身所归宿,以人道立极而求其诚,以穷理尽性而求其合于天地,虽曰以变言,实盼人之无变也。人异于物,物莫能逃于变; 故生死随形,人则有其性灵,本含不变之体,苟怵于物之变,而重其性灵,顺天地之气,而存其神; 知气数之化,而致其诚,则性命固而神气永葆,虽在变化中,而不随其变化,超乎物而与天地共存,则真人以上,不为气所贼; 是则得道之士,足与言易之教矣!
盖圣人作易,为悯人之变而不可久,化而不复归; 生而瞢瞢,死而渺渺;不知所来,不知所往;戾乎气而不测于顺逆,昧乎数而无择于吉凶; 虽禀天地之中,而不能葆;虽具性灵之真,而不克全,遂与物同变化,而神形俱尽,实为悖夫生生之则,反乎天地之道,故乃为易以告斯民,指其去来,明其祸福; 象其气数,示其所宜否,而使有所循,更谆谆以言,垦恳其辞,劝其善而戒其恶,导之存省,以致于诚明,诏之仁义,使尽其性,故其文日:“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。”又曰:“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,无咎。”无非教民知天而立命,修己而合道耳。
其示象,必明指天道如何,人道如何,何者吉,何者凶,何者可违,何者宜从;非徒述其休咎已也。故易者,圣人教民之作也,其以成人之德,为至诚之行,中庸所谓位天地,育万物者也,夫诚则明,前知之道,必在至诚; 易之知来,固重在“诚”字之一字; 习易致用者其细味斯语。
《易经证释》
易之为书。传自上古。伏羲氏始画八卦。初具规模。后之圣人。绍述推衍。制卦既备。列爻亦明。唐虞三代。各有演习。分为连山归藏乾坤之易。文王重加纂序。宏以文章。变其占例。着为典则。周公绍之。详陈论议。博采遗言。撰为至教。是今传之易也。
上古无文字。制作文物均极简陋。伏羲览河图洛书而后制卦象。是则文字之所始也。虽当时类无文章。有如图画。实则象意之字。犹之鸟官氏之象形字也。字虽传于鸟官。画实创于伏羲。其象形之字。会意之文。多取义结绳。制于历代。非创自鸟官也。以记载无史。传说难详。故莫能尽考所自作耳。
而易之卦象。则传之最久。固昭昭于人耳目。知为伏义之创制焉。其后圣人推其义。宏其用。以为制作之本。典型之由。故尤重之。盖历代文物。莫不祖述于易也。易之所作。既因图书。传之天然。有非人为。其推衍变化。皆天地自然之序。其运用本末。皆造化自在之则。固非人制之。乃人为明之耳。创之者然。述之者然。绍演变化者亦然。以其本末天道。终始运数。有定序。有极则。不得有所易也。故易者天道所自见。运数所由明。而备于人天相合之教者也。
卦象之制。亦本气数之盈虚而定。其多少变易。莫非天地自然之物所合者也。卦序之制。虽各易不同。亦本于气运之往复进止。循环以成。莫非天地常变之道所孚者也。卦之有本末内外及生成消息之象。爻之有时位变化天地人鬼之象。易之有天地父母万物万事之类。占之有吉凶祸福因果感应之类。皆本于天地固有者也。卦序之有先后天之别。卦用之有主客体用之别。易之有门户槖龠奇偶正反之名。占之有来去变异从违动静之名。亦皆天道人道固然者也。
盖易者圣人睹天地之序。测日月之度。明人物之情。达神鬼之德。而推其始终本末生成变化之道。及夫人物事理所宜之类。明夫气数消长。时地迁移?以合于人生。立为人道。而教民勿迷者也。易之为道至矣。
天之所授。神之所明。圣人从而演之以告人耳。虽天地末有之前。尚在易中。况天地乎。虽天地难知之道。尚可推知。况人物乎。故易者其德显。其道微。其用明。其体不可见。其大无外。其细无内。观其象可尽其义。通其意可孚于神。虽立人道以始终。而归于天道。虽验气数于既往。而极于末来。是以历代圣人。莫不谆谆焉。论之以阐其精。广之以达其神。分合之以穷其变化。微验之以明其气数。唯恐人之未能尽其义理。故象外详其辞。经外者着其传。辅以图序。参以蓍龟。其先觉觉民之心。已可见矣。余于文周之遗。习之既久。卒通其义。不敢负先圣垂教之意。更集其说以笔之书。授于二三子。既承文周之作。道备言审。象当义充。足尽他易之旨。故于连山等略其说。而唯周易是传焉。然读斯易。亦可包举他易。以其为言精。为义广。读其一。足尽其余也。若有志者将更求之。亦易达连山归藏之文矣。今当讲周易之先。略述其大旨所阐。以资参究焉。
讲易较难于他经。非望文释义者也。易之始作。既在上古。经历代圣人敷文陈义。其间增灭已多。欲明作者之心。必略文而求象。然初习者舍文字外。恒不解象之真义。历代圣人。亦以此故。始推衍其旨。详述其文。而后卦有卦辞。爻有爻辞。彖象分诠。文言附释。犹以为末尽。则更敷演其义。博采所闻。或系词。或说序。以成传文。丽于经语。其所陈释。亦非一人之言。盖得之师传。参诸他本。集合其说。序列成章。无非以易道精宏。神用莫极。变化无尽。推测维艰。且以三易有殊。取材致用。不一类。不同科。较彼量此相得必多。去短留长。归奇于正。而辞有不备。文有难宣。或略于经则详于传。或重于卦则轻于爻。意有互参。用有联及。则不独象之宜重。文亦必详。经之宜求。传亦必读。是习易者固当知也。
古人初制象时本以会意。虽文不传。而画已具。当视所画之象为最简之文。厥后文字既建。言词渐繁。于原象之下。引申其意。缀为文辞。则文字者既原象之广义。当视其辞为渐明渐繁之象。不可分为二也。盖象亦会意之文。文亦释意之象。千古圣人。后先同揆。作虽异时。义无二致。故读易者象辞并重。先熟其辞。知象之会意有定义也。后习其象知文之释意有微旨也。二者通之。无所疑惑。则易道可见。圣人之心可明。而后用之不违。推之能化。神明之德天人之道。盖莫不尽于象与辞焉。
且易之为用。重在变化。以人之智慧。通天下之故。达神鬼之情。必于变化中得之。象之会意。以象一事一物一时一地者也。而通其变。则必合他象而通参之。辞者释意以辨类。亦当合他卦爻之辞而通参之。故习易者象外求象。辞中索辞。如审物然。上下四旁内外形状。必通知之。非据一面。而能尽其变化也。易之变化。亦有定序。则须合全易之象辞通参之。天道不变。虽双仍不乱其序。故序者天下之定则也。而易之序则序卦传为主。此读易必及之。易卦之序有数种。其用不同。故所序异。而周易之序。则凡今天下所通行之则。莫不依以变化。后所得者。虽变不止此。尚有待于后圣。然今日之数。则无违于此。
易之有体用者。亦由序卦之殊。如伏羲之序。异于文王。连山归藏之易,异于周易。后人始有先后天之名。田先天不变。后天重在变。先天不用。后天重在用。由道言之。先天为主。后天为从。由人事言之。皆在后天。一至先天。无所为矣。故周易之用。为人道也。因时之宜。立道之极。而原始要终之事也。先天之易常静。后天之易常动。而静中有动。故先天必生后天。动中有静。故后天不离先天。二者异途同归。知其一则通其二。斯文王之圣智。乃能尽其变化。而建立周易之极。以全易之用也。
夫伏羲之时。岂无所用哉。岂不尽其变化以适人事哉。何以必待文王而后明也。是盖有故焉。上古之时。人事简略。民习于道。上有所制。下则循之。既无所多需于变化。亦无所穷于用。且以文字未备。传布难广。作者心通其用。知者神会其变化。有其体已足矣。
迨文字既成。文物渐备。迄乎三代。其用易已繁。其变化亦多。彼连山归藏者。即述前人之口传。会伏羲之本象。而以尽其变化。致其用。而后制之。文王之卦。正犹是也。上依伏羲之本卦。下采连归之变例。沿其旧制益其新规。而后周易以成。周易既成。连归可不复用。于是伏羲与文王二易。一体一用。一本卦。一变例。两者着明。易道大备。吾故曰易之为易。成于历代圣人。非一人所作也。伏羲启之。诸圣绍之。以其本天地自然之序。故作者异而易不异。易序异而易道不异。文王之易固源于归藏。归藏源于连山。而莫不出自伏羲。伏羲虽仅传其体。而用仍绍于周易。则二者合而易以全。更无分于伏羲文王。不过周易传自文王。今遂名之为周易耳。读者要当视为一易。不可以其传述之人不同。而谓有二易也。
夫易之有三者。非三易也。易之三变例也。既有三变。已备天地人之数。为用已足。虽有他变。终不出乎三者。文王之易。合三者而一之。故言卦之变与易之用。以周易为主。此吾赞易取文王序卦之由也。卦变虽从文王。本卦必溯伏羲。故说卦兼及二者次序。后人不明易之用有正变。不知伏羲文王之卦同异之义。不解连山归藏不用之由。妆加揣测。不独易道不明。既易之自出。亦不复晓。或摭拾残编以争执异辞。或采取他易以辨别图序。皆失吾赞易原意者也。要知末有周易。则不得不采用连归。既有周易。则从周已足。此吾有从周之叹也。
夏商遗典。固不可考。连山归藏之易。吾于杞宋犹及见之。初亦以为可取。及参之周易。始知二者已在其中矣。故从周易。易中诸辞。非尽文王之作。多沿二易之旧。今犹在也。而周易之精。不在辞之美备。而在序之精当。以能参天地二道。立人道之极。全变化之用。明始终之义。非如连归所取义狭而立极有偏也。故合伏羲之旨。尽易之变化者。唯周易为宜。此文王之所以圣者欤。夫易之有异同。既可知矣。而习易之应从周易。又无疑矣。显后人犹不达者。则以及门之士。末尝将经传详为讲释。以明旨趣。二三子好事者。又窃取连归之本。授于门人。迨汉之兴。言易者遂有同异。虽非乖离不稽之说。究为门户争执之阶。此则易道之不幸也。
然以今传之本。既无详解之文。则他山之石。可以攻玉。取其所异以证其同。亦足以明周易之精美。而直探文王之心矣。易之言谶纬。夸占验。及其以本宫生变为序。以纳甲合岁为用者。其书虽殊。亦属古人之遗。参而求之。尤足推广周易之用。盖虽近杂。亦非无益。是在读者知以周易为宗。勿认客作主。则占验之说。正可为修省之助。而生变之异。又可例易道之宏。其所益于易固自有在焉。
《宗圣讲义》
易道至微,包义至广,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易固具仁智矣而见者则依人而殊,非贯通之,诚不明易之为易。而圣人之教,不得全行于世。虽曰读易无益也,故必先明易之本义。
夫“易”者:赅象数以明气,辨时位以明用,详变化以明生,测顺逆以明吉凶,徵名类以明动静,验二五以明终始本末,会天人以明性情道德,其含义无尽,致用不穷,其称名不一,取类至广,然有其始终焉。推事物之情,溯天地之道,以人立极,有其道也。故习易者有其例,不明其例,则莫知其旨,而例者指象数也。
象数者:图画文言之所示也,不先求于图画文言,则不明象数,不明象数,则不知易之本体,及其变化,若拘拘于经文,兢兢于名类,此为文艺之事,而非以极深研几也。如乾者,必先求其图之所示,何以为 : 必先考其爻之所名,何以为九必先溯其气之所始,何以为陽,必先察其道之所存,何以为天 皆必徵于象数而后知之,知之而后可言其德,可名其用,可数其变化,可质其所分合,可因例而明其爻之所占,文之所释;而后经文可得而释也。此凡习易者,均当如此。
夫子韦编三绝,所用心亦如此; 决非徒诵其经,熟其训诂,即足了事者; 而讲易之先,必自例始; 例明而后通贯一切,庶无惑于经文之义; 此为讲易第一事。
夫易自伏羲氏以后,象数卦仪,传之既久,因其用不同,而取义有异; 故有连山、归藏、乾坤三易之分; 实以一为三,非有他易也。连山首艮以明人道,夏代承用之,归藏首坤,以重地道,商承用之,乾坤首乾,以尊天道,周承用之。以所首不同,故取义各异,正与夏正建寅,商正建丑,周正建子;其义一也。非岁序异,岁首异耳; 故明人道者,以人为先;重地道者,以地为先,尊天道者,以天为先,实则易道备天地人,先后虽殊,场道不异,殊其用耳。
周虽重天道,而兼二代之制,故文王重演坎离之卦,以合三为一,而同于乾坤之易; 乾坤之易,伏羲固已立制,而坎离之易,则文王为之绍述者也;后人名之曰:“先天易”、“后天易”,其实一体一用耳。
盖乾坤易、明位者也; 坎离易、用时者也; 虽次序不同,而其为易也无异。以乾坤之易,不能外坎离,坎离之用,亦不能不本乾坤; 二者相参,而后变化以大,不独二易以合用,即三易亦由是以同功,此坎离之易,包括乎一切,而为天地既奠以后所不可少者,以其用之广,而变化之神也; 此习易者必先知之。知其一而求其二与三,则三二皆归于一,以一概易,名符义当,诚哉圣人之心,足以通天地,并日月矣!
故文周之后,夫子必兢兢焉以祖述之,而为文以着其义; 使伏农暨文周之业,永垂无尽,此则夫子赞易之微志也。夫易有数义焉,以其至易,本于太一也,故自无始至有始,推之无尽,无不可知,此一义也。
以其不易也,立本于中,致用于极,中极不变,永执其中,其道乃久故能行变化而无息,主生成而不测;此一义也。
以其变易也,顺天地之消息,应气数之盈虚,与时迁移,其道莫穷; 故能握化之钧,得循环之道; 唯通以变。因适而宜; 此一义也。
易之为道,有本末始终,有体用内外,包乎万有,极乎无尽,推之无穷,而无为无不为,此至诚之德,中和之功,天人之所合,事物之所顺; 而明乎玄微,探乎繁啧; 至简且易,至久且广者也,此易之名与义也。
至易之为象,上日下月,日月者,陰陽之所昭,而天地之道所见者也,以天之道,由日而明,地之道,由月以见,日月代行,天地不息,此坎离代乾坤为主,而水火成陰陽之用,此在体用既合,情性同见之时,而后知乎天地之道,曲成之妙者也,故明易者,必先明坎离之易,由下溯上,由外及内,由人及天,皆必然之序,不可腊者也。
且日者元陽之象,其体亦太极之象故为、即 、亦中字之形也;太极之体一,为万有之母,而易自太极始,日者生物之根,凡物不得日之光热则不生,是日即生物之母,勿者,古文物字,上日下勿,示生生之象, 亦明天下万物自生之源,其取意固精,而为文却显,故知日月为易,则知天地以陰陽而神其变化,亦即知乾坤之易,以坎离而明其功用也。
知为易,则知天下万物,莫不生于太一,育于元陽,而易之为教,莫外于溯万有之始终,推万物之生成长育,更由是以明天道人道之体用,及夫事物变化消息之数运也。
故易辞虽简,为义极宏,其道至深,为言必备,苟欲洞明其故,则固不外求之象数与文辞也;而易之象数,则尽乎形气之精,易之文辞,则概乎义理之至,不深研而通其趣,则必有所滞,不广徵而汇其归,则必有所失;此见仁见智之说,所由来也,习易者可不勉哉!
夫易:明数者也,而数本乎气,气本于陰陽,陰陽本于太极,故太极为易之始。太极者,一也,其初无名无形,由元气之凝而为光:光生气,气成形,形成质,故物之始生,必先有气;斯气也,流行天地之间,分合万有之体,而不可见。
见其形质焉,因气之分合多少偏全,而形质不齐,故数不等而象不一,求其象而后知其数,明其数而后辨其气,气有陰陽,数有奇偶,因分合而有四五,因偏全而有善恶; 此气之变化也。因生物之时地有多寡,因境遇之变迁而有大小; 此数之消长也。因所受之殊,而形质有殊; 因所合之异,而性情有别; 此象之进退也。
盖气自太极以下日分,分而仍合;故两仪、四象、五行、皆以次名,数自太一以下,亦渐散,而仍复聚,故天一地二、至天九地十、推而五十、六十四、百四十四、二百一十六、而万一千五百二十之数以别,象自太极以下,由气数之推移变化,而诸物生成,名类日多,反复日众,以仍循环终始,故八卦六爻之互相乘除,太陰少陽之互相推化,以成万物之形,类万有之情,名万事之制,而不可穷尽,此皆顺乎生化之序,有不期然而然者。
故总而言之:则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,分而言之,则太极以下,气数与象,各以类别,不可胜纪,以自上而下,则言之如此,如自下溯上,则必就其已见者徵之,此求象为第一步,因象者于外,存于现在,耳之所闻,目之所见,手足之所执持者,固易为徵,徵其象:则得其数与气,而后因其例,以辨其吉凶福祸; 循其时地,以辨其道德性情,而后行止有方,动定有则,而用乃着,而道乃彰,而后圣人立教之心可见矣!
故习场莫先于象数,明象数莫先于例易之明例,实习渴之下手处,故讲易必自例始,以其已知,求未知也。
夫易自伏羲画卦,分列陰陽以定其位,重为六爻以明其时; 乾坤为体,易行其中,乾坤成列,易立于中,二者体用之分,时位之辨,相错以行,相交以变,生生不已,变化无尽。故由八卦而成六十四,六爻而推至三百八十四,皆本一气循环,二五互用,以成其象,以寓其数,以行其气。
故太极既立,自生两仪;卦象既成,自生爻象;自然推衍者也。由乾坤定位之易,而见卦位之序; 由坎离中立之易,而见卦气之时行,变化虽多,次序不乱,皆二五所生化,顺乎天地万物之次,而相交合五生成者也。
故欲知生化之迹,必列象而观之,此图画为所必重也。故习易必先将易之图象,观察明晰,如乾坤定位之图等,一一列前;审其生化之序,及其推移之数,而后得其卦之由来,此固为第一事也。
子思《述圣讲述》
读易须先明易例:以其敷辞有定,陈象不二,必通其义,而后明其旨,必抉其情,而后达其用。如乾 ,天也、父也、之例,必先熟记之,则卦中有乾象,或通乾象;及其比偶反类之象者,皆有孚于乾之义,即有类于乾之情,则其为象,必同于乾之物;如天也、父也、之类,此易示象之例,有不易者也。又如乾之卦辞; 元享利贞,其六爻之辞各异,而皆有其物与事以象之,则各卦中如有乾之辞,及其爻之辞,或比偶反类之辞,皆与乾通其义;必合对参之,以明其所指,而后知其辞之用,此易辞之例,必通解者也。
习易贵乎通,而用易在乎熟,苟执而不通,习而多忘,则何以穷天下之变,尽易道之蕴哉? 盖易者:以简御繁,以显探微者也,因其为用至广,言文难备;为道至大,事物同赅,则不得不操其本,用其极,以不二之道,成不测之功;以至易之文,成至神之用,此所以仅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,而尽天下之事物与变化也。不先明此,则不能窥圣人制易之心,亦不能全易道之用,则虽治易终无益也。故贵在能熟其辞而通其象。
易之为用,有独用者,有合用者,有对偶者,有推移者;有反逆相成者,有正顺相制者,其类不一,其例至多;则可就其象验之。如各卦各爻,均有独用之例,而相合亦成其用。其对偶推移,顺逆正反,则成其生克变化之用,此当就其成例测之。
盖乾坤二卦,各独立而为天地父母;合则如泰否,其用不同,对偶推移,则如复姤遯临之类;相生克以成变化,则如剥复损益既未济之类,皆有定例可寻者也。至其比例交错,由此通彼,由上化下; 则如咸恒之乾坤,益损之离坎,各极其变而成其用,亦自成例;故必列象,观其分合变化,验其生克消息,而后得其用焉。
故易有乾坤中立之序图,有坎离上下之序图,有其本宫变化之序,有依对偶推移之序,无非为极其用也。必先于其同以求其异,于其异以证其同:而后知其变化由来,生克消息之例也是以习易,非仅释文义,谙象一变为坎坎离上下之序图,其原因如何?成用如何?而后知圣人易教之本旨,与吾人习易之何为。
易之八卦为纲,其所生化五十六卦为目,而乾坤二卦,又纲之纲,以各卦皆自是出,即万物生于五行,五行成于二气也。由其数言,八卦者生成之数,五十六卦则相生相制之数也,万物虽众,皆包于六十四卦,则一卦之分合变化,所赅者多矣! 故必详徵于爻,爻者本于乾坤之 、 即数之九六也,无论何爻,不外 、 ,即言万物万事,不出九六之数与陰陽之气也。
由其合观之,则变化无尽; 由其分言之,不过天地所赋之一耳。故乾坤为天下之枢机,而 、 为天下之本气; 九六为天下之总数,实为生化之所始终者也。虽究其生化,有不可尽,而溯其本始,则不离于是 是即中庸所谓: 天地之道不二,而生物不测也。故易者: 示天地万物终始者也。无论何物何事,莫不包于易中,即溯无始,以迄天地之灭,皆由易象尽之矣!
如以六十四卦次第列之为图,即足以示天地世界之终始,即自乾坤以迄既未济,其推移转换,实一世界自然之序,而缩言之,即一人终始生化之例,其为变化者,则有方圆图与岁序图,及八宫之序,皆与经中次序相证,以互为用:因大数虽有定例,而变化甚多;必合各图而后知其变例。如后人京氏之八宫,焦氏之岁序,与邵氏所传于道家之方圆图,皆易中自具之例,为推其变化,以与经本次序相证者也。
故大之足以尽宇宙之象,小之足以合岁时之纪,即一人一地一时之事,亦由是足以占之,此则因天地生化自然之例,固如是也,即其变例,亦不出于各图之序,由正证变,皆如指掌; 故可以明知未来,通达既往,而尽其变化,致其用也。是易之象虽简,而含义无穷,习易者必详求之,始全其用; 而其道总不外往复于六十四卦之内也,其变例为图尚多,此举其至要而已傅者耳。习易之先,务熟记之。
孟子《亚圣讲述》
夫子命将易经要义,先为讲释,俾读易者深解古圣演易之旨; 文周说易之心,庶明儒教传易原由,而知尧舜以来历圣授受之薪传要义,夫易自文王重演,周公继之。夫子集其大成; 而经文大明,义理大着; 读易者宜将系辞、说卦、序卦、杂卦诸章,与全经,俱明解无遗,然后得圣人演易之旨,及吾人习易之用也。
四传详于易例,为辅翼易经之文,不读四传,不明易之为教也:故夫子于订易时,特揭之,为易经参解以授弟子,俾明易之为易,故读易必及四传; 易象至简,卦辞亦略; 欲通其用,舍先求之四传,不能测其端倪,盖易起于上古,为时久远,文字未兴,虽具其象,亦如河图、洛书,仅演其点画而已,经神农轩辕以迄唐虞,代有增易,文字既制,政教益明,于易象之下,均加之演词以着其义,因初传于语言,难留久逸,相习固有师授,而易代辄忘,相用固有成规,而易地辄异,以至于夏商二代,各沿所习,各本其制,而有连山之易,归藏之易,其取用既殊,而为义亦不一矣!
至文王取而重演之,以成今传之易,因恐后人疑其同异,忘其本来,始详着其词,以明其教,此四傅之作固为传易为教者也。时代既殊,传述又异;前之易者,徒存其象今之词者,乃备其文,故易道至周始昭,至夫子始定为经。
夫子本文周之作,加以所习,而扩其义,敷词具象,以次其序,明变着用,以列其图而后易之为易,有迹可寻,有文可读,有图可验,有变化可徵;不似前日之奥窈难稽,同异莫辨矣,故易教实成于夫子,而易义则备于四传之文;欲知易者,必先知此,而后可进而求之也。
易之起源,非乾坤也: 盖溯乾坤而上,则太极是也,然易有太极,是生两仪之语,不见于经而见于傅;故必读傅始知之也。易之为教,非言休咎已也,而在因休咎以悟性命,以道在人为性,易明人道,始于性善,“而继之者善,成之者性”之语,亦详傅中。
易之言数,始于图书; 自天一至地十,皆天地生成本数,而天一地二,大衍之数五十之语,亦在传中; 易之为用,以其变也; 变始于错综参伍,以生化各卦:而参伍以变,错综其数之义,亦详传中。易之同异,在于序图;以其本末始终,上下内外,各有其用,故有体有用,有同有异; 而天地定位,帝出乎震,各方位序图之说,亦详传中。
易之递嬗,大别有三: 时代以殊,名类遂异; 如连山、归藏之易,次序不同,即体用生化之序,与男女之别,消长之象; 其类皆异,其名皆殊; 而本宫变化,与序卦次第,及连山、归藏之首末位次,亦皆详传中,至如易之门户,八卦之本义,六十四卦之时气,与天地人所象之名类; 少长老幼之期,上下内外之位 皆自有所合。一岁之迁移,八方之分合; 古今世界之终始,与人事吉凶祸福之占验; 莫不详于傅中。若不熟于传,则中智以下,决不能探天地之妙,测陰陽之神;而以达于性命之源,明于行止动静之道矣!故传之作,为教后人之习易也。
人求明易。不先明于传文。是虽日读经,恐无益于事;故夫子以其所得,指出其要,而集其义,为传于经之前后,其循循诱人之心,足千古矣! 虽其言得之先圣,非夫子一人所为,而其编订之功,实为继往开来之圣,读者其毋负夫子之心焉尔。
且卦之象气与数,必视其变化,而后得其未来,若仅执现象,则往复者不可知,将何以穷神知化哉? 故通易必参全易之变化,非就一卦六爻之象,既足得其用也。又易者。因器明道者也,器可见,道不可见,必因有形以溯无形; 有形者现具之象,无形则在无象之中,然弃有以求无,亦不得也: 必求诸有而不执其有,方得其无焉,而非经文所尽也,必广徵于先后天之图,与本宫之序,及序卦之词,而后知之,故必徵于传文也。
如先后天之图,不见于经; 即就乾坤之序,亦不知其位,唯天地定位一节,言先天八卦之位 帝出乎震一节,言后天八卦之序,皆足以证经文之不及者。如乾坤之序,为今易所定,始于乾,终于未济,此固读经可知者。而其本宫之序,则不在经中,又非徵于传文不可。传有云:“归妹,女之终也”乃明本宫之始终。
盖序卦之次序,本于后天八卦之生化,而为用也: 本宫之次序,则本先天八卦之生化,而为体也; 体静象坤,故归妹为坤道之尽,后天用陽,而动象乾,故未济为乾道之终,二者终始各异,致用亦殊; 而必由传考之,始得明其故,不特此也,连山首艮,归藏首坤 六十四卦之序各异,即方圆与岁序图皆不一; 凡由乾坤变化而生者,皆有定序; 而经但就文王所定者列之,若不徵于传,则他易图皆不得知; 不独不备于用,而经中各爻辞,恒有取前各易之旧者,其义亦难索解,譬之“归妹女之终也”一语,苟不知八宫次序,终于雷泽归妹,则其义将不解矣!
以经文次序,明明终于末济,与归妹何涉? 是则女终之义,实非取于今易者也,况一曰男,一曰女,对举而言,即分属乾坤二者;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,固有明解,而未济之男穷,即指乾气之尽; 归妹之女终,即指坤气之尽,然序卦终以未济,可见本乾道之始终也。本宫则本坤道,斯为不同,而不同者正其同也,由于先后天也,合之则同,分之则异;未有离体用为之者,故异仍同。
人之既生,神形同具,性情两全,若分则死矣,然性情自别,神形亦殊,又不可混为一谈是以言易必广徵其异,以归于同,易之序卦为主,余皆为参互之用;以余合一,则异皆同,故易经但取其一,夫子亦仍之; 而恐人之忘其余也,则备述于传,以为习易之助;俾读者得会通之,而勿失其宗也。故传者,习易所必先读者也。
易之始终,为象天地之气运数纪,而有先后天之不同,以先天包无始迄无终,未有物也,后天则自天地既生,万物皆具生化,有终有始者也故形神各类,有无异名;道器并行,人天别用,非谙其故,不知易之为易也。自太极以下,迄于万物之终,为一天地,而其象则自乾坤始,以天地之外,难具名也,然虽无物而可象,物以名别,必有形与神,象以气数别,故虽无形有神,仍可类以名,辨以义也,人之生也,后于天地,则人事所关,必在后天之中,虽神流太虚,气通无始,而形限其动,迹循于有,不可外天地以言人事也。
故文王定卦,溯始乾坤;而明易致用,必以后天为主; 然恐人之囿于器而忘道,执于有而遗无,遂失所生,不知所归,故卦词皆参以先天,更于传中补着其用,如天火同人水地比,皆先天之名,以后天离坎,即先天乾坤同处一位,故曰同,曰比,不独以天火地水为同气也。所有各卦义皆如是,意在使人不忘本来,而有以见道于象也。
夫易之为教,端重人道,而先必明原始要终之义; 不明先天,将何以见其始终?而致其原要之功哉 !故先后天之易,不可偏废也; 易之有先后天,非二易也,其为用仍一致,犹人之性情神形,不过静动之间耳。果通其一,则必达其二,如一卦也,但明其后天之象,不足用也,必兼先天之象而一之,方得致其全功。而于人之占验也亦然,明其所占之卦,此现在事也,必通先天,而后吉凶可徵,变化可见。
盖后天为一时,先天则概来往,易以知来,数往为用,不求之先天,将何以成其逆数之用哉 ?故易者,不能分先后天而为言,文王之易,虽取后天之序,而用则仍本先天,此义后人全不知之,或争为先,或争为后。偏而不得其体用之全,辨而不明其变化之道,虽兢兢于文字之学,着龟之数:及其得辞,一无所验; 反不如街头卖卜者之偶中,岂易之不可信耶? 人之不明易也。
矧易道以简易御繁难,必先明其所以简,所以易,而后可以致其繁与难于目前也,舍合先后天参之,则将不知其所以简易,以象既穷而辞复尽,何以见其变化哉?简易云者,言象外也,而能御繁难者,则因有象中象,辞中辞耳。
天地之数,由于气运,有定序也,因是皆成往复对待之象,易之所占,悉依此律;如乾坤、屯蒙、需讼、咸恒、既末济之类,无非相偶以进;乾坤也,坎离也,震巽艮兑也,皆成对偶之象; 而以往复参错为序,如屯蒙需讼,其类相反,而相继以生化也。
因天地之气,有生必有死,有合必有分,以生克而后成变化; 此必至之势也。若不循环,则气绝矣; 唯其往者必复,生者必化,而成循环无尽之象,始成天地万物之序,如一年也,春秋冬夏,皆相对以成岁,而冬尽必春,夏尽必秋,往复循环,万年不改。易之气运,正如斯例;其间变化,或稍迟速,或有余不足,则运气有主客胜复,犹春之温,夏之热,秋之凉,冬之寒,或有应否之差,或有反令之灾也,其在人事则善恶所感耳,然大致不忒,以其运序定自先天,故不忒也。
一易之变化,以后天为用,则有不能尽知之事合之先天,则无疑矣,盖后天之事,辄因人之感召而异; 而先天者,则在人事以上; 故先天多静,后天多动; 合而参之,动静不失其序; 若偏一象,则不失于此,必迷于彼; 坤之先迷后得,即指此也。习易既通,无复迷矣,故欲穷易之用,必先通乎先后天之象; 精求其变化而不失其中,则何患乎迷。
易之为易,固重在变易,以天地间之物无不变者,有形则变速,不变者必无形之物。故恒存之体必无息,唯至诚能之,息则变矣! 天地之悠久,亦不息耳;人物之生,一息一变,故随息而生死,不可复续; 此圣智所悲,而必教人以至诚,蕲无息以免于变; 易之为教,其旨如是,故示人以变,而使之有惕于心; 象物随变以尽,警人之慎其终给,其以卦参伍变化,皆明人物之变化不可免者也。
因气使然,不复久驻: 随息以尽,不知归处: 故示人以生死自来,及身所归宿,以人道立极而求其诚,以穷理尽性而求其合于天地,虽曰以变言,实盼人之无变也。人异于物,物莫能逃于变; 故生死随形,人则有其性灵,本含不变之体,苟怵于物之变,而重其性灵,顺天地之气,而存其神; 知气数之化,而致其诚,则性命固而神气永葆,虽在变化中,而不随其变化,超乎物而与天地共存,则真人以上,不为气所贼; 是则得道之士,足与言易之教矣!
盖圣人作易,为悯人之变而不可久,化而不复归; 生而瞢瞢,死而渺渺;不知所来,不知所往;戾乎气而不测于顺逆,昧乎数而无择于吉凶; 虽禀天地之中,而不能葆;虽具性灵之真,而不克全,遂与物同变化,而神形俱尽,实为悖夫生生之则,反乎天地之道,故乃为易以告斯民,指其去来,明其祸福; 象其气数,示其所宜否,而使有所循,更谆谆以言,垦恳其辞,劝其善而戒其恶,导之存省,以致于诚明,诏之仁义,使尽其性,故其文日:“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。”又曰:“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,无咎。”无非教民知天而立命,修己而合道耳。
其示象,必明指天道如何,人道如何,何者吉,何者凶,何者可违,何者宜从;非徒述其休咎已也。故易者,圣人教民之作也,其以成人之德,为至诚之行,中庸所谓位天地,育万物者也,夫诚则明,前知之道,必在至诚; 易之知来,固重在“诚”字之一字; 习易致用者其细味斯语。
《易经证释》
上一篇:《易经证释》第4章 乾卦
下一篇:《易经证释》第2章 序